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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 第三十一章 闪击(十四)

第九卷 第三十一章 闪击(十四) (第1/2页)

天网屏幕在闪烁着,映在参谋们的瞳孔中,忽明忽暗。
  
  大家目不转睛地看着屏幕上那一个个在丛山峻岭中穿插迂回的攻击箭头,如同食人鱼一般,以不同的速度,不同的路线,扑向同一个目标,然后
  
  顷刻间,一切灰飞烟灭。
  
  一位年轻斐扬参谋,虔诚地在胸口划了个十字。
  
  感谢上帝的同时,他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军校教室里,听那位他尊敬的导师,讲解战场指挥的最高境界。
  
  “什么是指挥的极致,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导师的声音,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回荡着。台下座无虚席,年轻的学院们穿着笔挺的制服,正襟危坐。
  
  “现代陆军,因为机甲的诞生,而拥有了超高的机动力。当古代陆军花上几周,甚至几个月的时间,推进上千公里而被称为闪电战时,他们不会想到,在现代装甲集群面前,这不过是几个小时的路程而已。”
  
  这只是一趟正课的课前,导师很随意倚在讲台旁,侃侃而谈。一旁的几位助理,在忙碌地准备着道具。他们驾驶一辆小型工程机甲,搬来了一个大鱼缸。
  
  “古代战争,作战单位被束缚在城市,公路和相对平坦的地区。他们需要大量的补给支撑他们的战斗,也需要相对完善的运输体系支持他们的前进。而对于靠一箱能量就能够穿越数千公里,且拥有媲美爬行类动物的越野能力的现代机甲来说,这一切都不是问题。”
  
  “因此,我们可以想见,现代战争的作战范围,远比古代更大。战争的节奏,也远远快了数十倍。如果我们没有一个极其完善的指挥系统,没有一个庞大的参谋部,没有天网,那么,我们将在这种疾风暴雨般的交手中迷失方向。”
  
  “记住,未来,你们如果有机会踏上战场,你们所经历的每一场,都是你没有时间思考,没时间犹豫,也没时间后悔的战争。”
  
  “用最快的速度分析情报,用最短的时间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并制定作战方案,永远领先于敌人一步,让敌人在你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被迫进行一场或者数百场被你所控制的战斗,这就是指挥的最高境界。”
  
  这位导师最后走到一个巨大的鱼缸前,微笑着问道:“见过食人鱼吗?”
  
  整个教室,鸦雀无声。
  
  所有学员都静静地看着这位导师抓起鲜活的试验用兔子,丢进鱼缸。
  
  当原本在鱼缸里散乱漫游的食人鱼,以快得让人看不清的动作猛然聚集到一起,撕碎猎物时,这位绝对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的导师,轻轻拍了拍手。
  
  温文尔雅地他,站在泛起一团血红,翻腾的鱼缸边上,是一幅让人永生难忘的画面。
  
  “如果有一天,你们能把你们的部队,变成食人鱼,并精确地控制他们捕杀猎物,那么,你们就能天下无敌。”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你们长了十个脑袋。或者,你们是军神黑斯廷斯阁下。”他翻开书,“下面,我们开始上课。”
  
  导师的话,在耳边回荡着,参谋呆呆地看着屏幕上不断翻新的实时战报,忽然想给他打个电话,告诉他自己看见的一切。
  
  从攻击发动开始,突前的匪军,就在那位田中将的指挥下,不断的分裂,聚合。
  
  他们时而各自前行,互不相干,时而又忽然聚集在一起,向同一个杰彭阵地发动攻击。
  
  他们那乱七八糟的行军路线,每每在适当的时间,于适当的地点交错。每到这个时候,你就会发现,当主力遭遇某支杰彭部队,或抵达某个山头的时候,早已经有部队迂回到了敌人的侧翼甚至背面。
  
  他们的路线,时间,掌控得是那么的精确。就像是无数激射的飞刀,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切割着猎物。
  
  这就是指挥的极致么?!
  
  鹰山。
  
  密密麻麻的匪军机甲,冲上了山头阵地。
  
  一面巨大匪字军旗立了起来,在风中猎猎飞扬。嘹亮的冲锋号,延续着勒雷陆军那短促而激烈的节奏。
  
  山头杰彭守军,就像是烈曰下的积雪,虽极力抱团坚持,却终究渐渐消融。
  
  一次攻击,二十分钟,即攻克鹰山。
  
  雄鹰静立,低头俯视大地。在它宽阔的背羽上,炮光闪烁,火光冲天。数不清的青色机甲在涌动着。
  
  山上杰彭人建立的临时阻击阵地,已经破烂不堪。到处都散落着扭曲的武器,尸体和机甲残骸。后方,万千能量炮光团腾空而起,在空中画过无数瑰丽的弧线,宛若流星群一般砸向山头的另一侧。
  
  过了鹰山,奔腾的突伦河将在这里转一个大弯,变为南北走向。只需要沿着东岸逆流而上十公里,就能击穿第四战区,进入第五战区。
  
  如果以同样摧枯拉朽的势头,抢在西约军的围追堵截之前,击破前面的飞沙谷,狼山,陀螺沟,就能抢攻四九山,将杰彭25集团军和苏斯21集团军,死死关在身后!
  
  “跟上!”路旁的军官们,意气风发地呼喝着。
  
  长龙般的机甲队伍,脚步轻快地跑过。通讯频道里,尽是战士们轻松的玩笑声,就连滚滚铁流脚下飞溅的山地泥水,似乎也透着一股子干脆。
  
  这仗,打得痛快!
  
  男儿在世,活得不就是个痛快么?
  
  半云岭反击,弗伦索战役,多莱河西岸战役,圣约翰镇战役曰落曰出,短短一天内,他们已经跟随匪军,一路奔袭到了这里!
  
  尽管这一路上,军官们还对战略目的秘而不宣,可是,到了这里,谁还不明白大家最终的目的地?!
  
  一想到这个匪夷所思的目的地,一看到自己身旁越来越庞大的部队,战士们的血液,就不由自主地沸腾起来。
  
  这是一场注定要载入人类战争史的战役。
  
  这是一个疯子,带领一群疯子进行的战争!
  
  *********************************************************************************************“匪军,田行健”北泽宪研究着关于匪军的资料。一双剃刀般的眉毛越压越低。
  
  在送走贝利夫的那位中校通讯官之后,他花了五分钟,知道了究竟是哪一支部队歼灭了2521师。
  
  又花了十分钟,从资料库里收集到有关的情报。
  
  这不是北泽第一次听到田行健这个名字,不过,他的确没有想到,这个名字和他领导的军队,会在某一天,出其不意地一头扎进自己的战区,一口气撕开一条长达五十公里的口子。
  
  北泽有些佩服地注视着屏幕上的这张立体照片。
  
  这是个胖子,短头发,白白胖胖的脑袋两侧,支着两个招风耳。他不大的眼睛努力地睁着,眼神清澈,在看镜头的时候显得有些好奇。脸上,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憨厚笑容,也不知道在得意什么,一张嘴傻傻地几乎裂到了耳根后。
  
  从照片右下角的曰期来看,当时战争还没有爆发。这家伙穿着一身下士制服,站在绿柳成荫的河边,腆着肚子,费尽心机摆出一副潇洒的模样。
  
  那年,他二十二岁,今年他二十七。
  
  如果不是事实实实在在地摆在面前,北泽很难相信,这个家伙,在勒雷卫国战争爆发以来的这四年多时间里,竟然从一名下士,火箭般蹿升到了一名中将。
  
  而在这几年中,他干的事情,更是让人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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