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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小说 > 爹不详,娘不爱,逃荒后她占山为王 > 第一卷 第153章 饕餮大餐

第一卷 第153章 饕餮大餐

第一卷 第153章 饕餮大餐 (第2/2页)

李家村的村民经历一次惊心动魄的杀狼战,余悸未消。
  
  邢峰检点战果,一共杀死五头狼。撇出被林思泠毒死的那匹头狼不敢吃,别的狼尸都能充作肉食。
  
  村民们欢欣鼓舞,之前的恐惧一扫而光。连差点被狼拖走的孩子也跟着蹦跶。他娘扇了他一巴掌,拖着他向林思泠道谢。
  
  这对母子,当娘的人称江婶子;孩子名叫李毅,与李兴、李芹姐弟差不多大。也是皮实得紧,这也没被狼吓倒,还满嘴叨念要吃狼肉。
  
  李绍担心血腥味引来更多猛兽,催促众人赶紧收拾,扛上狼尸跑路。
  
  经过这一夜,先前疑似的追兵早已不知去向。大家放心大胆回到正途,天亮时停下来,找处高地扎营,迫不及待开始处理狼尸。
  
  手边没什么材料,条件十分有限。剥下来的狼皮简单鞣制,谁打死的归谁所有:邢峰一张,公玉谨一张,林思泠一张。
  
  还有两张是村民们七手八脚打死的,分不出谁出力最多,直接里正李绍一张,村里最年长的老人一张。
  
  这种分法,村民们没异议。他们重点关注的是,接下来有大餐可吃了!
  
  四匹壮年狼尸,一共拆解出两百来斤肉和骨头。头和内脏不能要,与中毒死的头狼一起埋掉。其余的,骨头熬汤,肉烧烤,几十号人,围着篝火团团坐,开始盛大饕餮的聚餐。
  
  林思泠贡献出自己的调料加入汤中,不然那腥味扑鼻。至于烤肉,人实在太多了,她剩余的调料只能供她、顾枫、公玉谨三人享用。
  
  李绍、李天百几人分了一点,至于邢峰、林莹莹,想都不要想。
  
  严格说,狼肉并不比猪肉好吃。
  
  自带咸味,还有一丁点酸,又柴又硬,牙口不好的人啃不动。但它是肉!对于长年累月不见荤腥的村民们来说,不亚于珍馐美味。
  
  崩掉一颗牙的老人,也得仔细把骨头上的一丝肉啜进嘴里;然后找石头敲碎骨头,吸食里面的骨髓。
  
  长久颠沛流离的苦,在这一刻大口喝汤、大口吃肉的时候,仿佛化为乌有。
  
  大家一边满嘴流油地吃,一边开开心心畅所欲言。李绍还拿出珍藏的家酿酒,在张柚的白眼下,美滋滋抿了两口。
  
  一场质朴的狼肉宴,弄得比过年还喜庆热闹。
  
  一顿饭从晌午吃到黄昏,收拾善后后——得,他们又得披星戴月赶路了。
  
  走到半路林思泠才想起,她忘了收菜!算了算了,当时那情形,也没办法收菜。就让它留在山林里,长成野菜吧。
  
  就是可怜的小鹏程,要多忍耐一天。
  
  这一回上路,他们尽量避开官道、偏远村庄,走走停停,没再遭遇什么叵测磨难。抵达常州棠关,是第五天后。
  
  所有人,跟沼泽地里爬出来的不明生物一样。又脏又臭一身,毛发粘连成团。
  
  站在山坡上,李绍激动地遥望山下一带隐约城廓,手指前方:“前面就是棠关了!大家加一把劲——过了棠关,便进入常州。”
  
  相当于他们将溟兵甩在身后,中间有一道关卡保护,安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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