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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破营、放火!

第三百四十八章 破营、放火! (第1/2页)

光明历1199年11月18日。
  
  约翰子爵进入雄鹰城后的第4天。
  
  夜。
  
  雄鹰城内人头攒动。
  
  粗略一数,大约有700来轻甲骑兵聚集在城门内——这也是目前雄鹰城中贵族们能凑齐的全部骑兵力量。
  
  除了必须的装备外,每个人的战马上,还带着大捆的引火物,以及成罐的火油。
  
  为首者,正是约翰子爵。
  
  他穿着那身自从进入雄鹰城后几乎从未脱卸的铠甲,腰间挎着一柄附魔长剑,近5米长、环绕着冰蓝气息的附魔长枪半挂在鞍钩上。
  
  胯下是比普通战马高出一头的二阶魔兽,电角银瞳马。
  
  计划已经定下。
  
  由约翰子爵作为箭头,率领城中骑兵杀出,直奔对方屯粮营寨。
  
  破营、放火!
  
  如果面对是一支真正的军队,约翰子爵不会采用如此冒险的战术,但对方毕竟只是马贼和海盗们组成的乌合之众。
  
  烧杀抢掠是他们的强项,但如何作战,如何构建合格的营寨,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正因为他们营地选址、营寨建设本身的粗疏,才让约翰子爵定下了这种战术。
  
  “约翰子爵。”南茜走到约翰马前,郑重地道:“我知道您品性高洁,不屑于贵族之间的龌龊交易。”
  
  “不过格里菲斯家族,也绝不会忘恩负义。”
  
  “此次作战,无论是否成功,我南茜·格里菲斯都在此保证。”
  
  “卢克家族,与我格里菲斯家族,友谊长存!”
  
  看着面前已嫁做人妇的少女,约翰子爵露出了笑容:
  
  “雷文娶到了一个贤内助啊。”
  
  这句话后面本来还有一句,但马上就被他咽了回去,只是将目光挪到了前来送行的队伍中。
  
  所有贵族基本都在,但没有一个敢过来和约翰说上几句话。
  
  色列瓦等人,甚至有些心虚地低下了头。
  
  布洛卡已经把自己的精锐和儿子都交给雷文,裘德拉的儿子还年幼,不能没有父亲照顾。
  
  可其他人,又能有什么借口呢?
  
  懦弱呵。
  
  平时装腔作势的男人们,如今却还比不上南茜这么个女人。
  
  至少南茜,还敢提议和约翰一同冲阵,只不过被约翰否决了罢了。
  
  摇了摇头,将感慨收入胸中,约翰子爵平静地道:
  
  “出发吧。”
  
  雄鹰城的城门缓缓落下。
  
  约翰子爵第一个跃马而出。
  
  700轻骑紧随其后,隐入夜色。
  
  马蹄上包裹着的棉布让蹄声充满压抑,传不出很远便会消弭干净。
  
  一片漆黑中,时不时传来冰面破裂、以及巨物入水的声音。
  
  人的嘴里含着麻痹舌头的核桃木,而战马干脆被笼头封死了嘴。
  
  因此没有嘶鸣,没有惨叫,一切都安静得近乎压抑。
  
  对方的屯粮营地并不很远,战马全速奔驰,只需要大约12分钟。
  
  当距离营地大约还有1/3路程时,骑兵部队才点燃了火把,连缀成一条长龙。
  
  而这时候,原本700人的队伍,就只剩下600出头了。
  
  其中有几人逃跑、几人牺牲,就不好说了。
  
  对方整体营寨布局,是一个π字形,最深处就是对方的屯粮营地,也是两家营地交接之处。
  
  而约翰他们,此刻就在这π字形营寨中央空出的通道之中。
  
  随着火把点亮,两旁营地终于有了反应,惊惶的叫喊声、鼓声、号角声交杂响起。
  
  直到约翰子爵清晰看到了对方屯粮营寨的寨墙。
  
  寨墙上混乱不堪,马贼和海盗们挤在一起,有的拿着弓、有的拿着十字弩,却完全不成体系。
  
  稀稀拉拉射出来的箭矢也完全没有威力。
  
  就算是再训练有素的部队,也不可能面对袭营,在短短4分钟时间内就组织反攻,更别说是这些马贼了。
  
  当然,真要是训练有素,也不会等人摸到这种距离才反应过来。
  
  “呼……”
  
  约翰子爵身上亮起了湛蓝、近乎纯白的斗气光芒,吹出了一口满含冰花的浊气。
  
  斗气汹涌,缠绕在长枪上。
  
  伸手将其从鞍钩上摘下,高举而起,随后猛地向下一斩!
  
  “弧月光轮!”
  
  唰——
  
  湛蓝色的寒冰斗气化作一道平地月牙,向着营寨横冲过去,所过之处细微冰晶被凝聚在空气中,就像是带起了一蓬月光般的银纱。
  
  咔嚓嚓。
  
  月牙没入营寨,冰晶开始疯狂生长,撑开了木头间的缝隙、冻结了摇曳的火光,也将营寨上的马贼和海盗全都冻成了面目狰狞的冰雕。
  
  长枪再挥。
  
  又一抹冰刃没入寨墙。
  
  轰——
  
  本就被冻到极脆的营寨炸裂开来,化作漫天粉尘。
  
  原本死路化为坦途!
  
  约翰子爵第一个跃马而入,身后600余轻骑鱼贯上前!
  
  “不要恋战,放火、放火!!!”
  
  约翰子爵大声下令,身后骑兵如水般散开,流入了屯粮大营之中。
  
  即便是在营寨里,马贼和海盗们都是泾渭分明。
  
  但共同点就是,大多数人都还没有从冬日夜晚温暖的被窝中苏醒过来。
  
  所以第一时间,骑兵们可说是如入无人之境。
  
  他们策动战马,用镰枪扯掉覆盖在粮草垛上的石棉,在一片烟尘升腾之中,将火油罐子摔上去,再扔进一根燃烧的火把!
  
  然后那仿佛小山般的粮草垛,便会化作熊熊燃烧的火堆!
  
  北风劲吹。
  
  飘落的火星、半燃的麦草随风飘舞,落在马贼和海盗们的帐篷上,带起了更多火浪!
  
  短短不到半小时时间,大半营寨都已陷入火海!
  
  海盗们终究是比马贼更有组织性,也是他们率先反应过来带兵来到了屯粮营寨。
  
  约翰子爵手持长枪,挑飞了一个敢于扑向他的蜥蜴人。
  
  战术目的已经完成,到他撤离的时候了。
  
  但。
  
  战局已经完全陷入了混乱。
  
  就如同事先约翰自己预估的那样,自己这一招终究是腹地开花,即便得手、即便对方反应再慢,也避免不了受到三面夹攻。
  
  屯粮营寨本身的守军,以及马贼和海盗各自大营的夹击。
  
  目之所及,已经尽数被马贼和海盗占据,想退,都已经退不得。
  
  幼时,约翰便看过许多、听过许多故事,对其中的英雄人物心向往之。
  
  他的人生观,自那时起便被塑造,并且践行至今。
  
  约翰并不恐惧死亡,但他恐惧衰老。
  
  每每窥镜自视,尤其是收到了雷文的天使之耀后,他越发无法躲避这一事实。
  
  而今次这番计划,在制定之初,他就没有想过能够活着回到雄鹰城。
  
  他带着私心,带着在生命最后一刻将自己燃烧,战死沙场、以传后世的私心!
  
  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他生命长短,而是能否一生无憾!
  
  所以,当南茜对他发表感激时,他心中是有愧的。
  
  “以此地为埋骨所,正是贵族荣耀所在。”
  
  约翰子爵深吸口气,目光开始逡巡——
  
  即便是死,也要在死前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战场一角,本来正在燃烧的一堆粮草忽然毫无征兆地熄灭。
  
  就是那里!
  
  约翰子爵策动胯下电角银瞳马,这魔兽一声嘶鸣,周身电光爆闪,顿时将想要靠近的马贼和海盗电翻了一地。
  
  随后奋扬四蹄,闪电般向那一角冲去。
  
  近了!
  
  约翰子爵能够看到,正有一名蜥蜴人,手持三叉戟,周身包裹着清亮水流四处冲杀!
  
  每一次挥舞那三叉戟,都能带起一蓬仿佛大河般的水流,将轻骑兵们淹没,也将一切火焰都扑灭殆尽!
  
  在看到那蜥蜴人头顶三角帽的瞬间,约翰便确认了他的身份。
  
  海盗将军,约书亚!
  
  就以你的头颅,作为我人生中最后的战利品!
  
  喀啦啦——
  
  冰蓝色斗气从铠甲缝隙中喷薄而出,让周围空气都近乎凝固,在约翰子爵背后交织、生长,化作一柄绝不弯折的长枪!
  
  这便是约翰的武魂!
  
  时隔40年,再度出现在战场上的武魂!
  
  嗡——
  
  长枪武魂震动,与约翰子爵的长枪叠合在一处,爆发出璀璨光芒。
  
  蔓延的寒气泼洒开来,将靠近的马贼和海盗冻成了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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